
1.招標條件
本招標項目 烏魯木齊軌道交通1號線電子發(fā)票平臺建設項目 已批準,招標人為烏魯木齊城市軌道集團有限公司,資金來自企業(yè)自籌。烏魯木齊地鐵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的委托,對烏魯木齊軌道交通1號線電子發(fā)票平臺建設項目進行公開招標,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,歡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。
2.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
2.1本招標項目概況如下:
2.1.1項目地點:烏魯木齊市。
2.1.2工程概況: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票務清分中心系統(tǒng)(ACC)已于2018年11月建成并投入運營;由主用ACC系統(tǒng)與備用ACC系統(tǒng)組成;主用ACC系統(tǒng)設置在控制中心內,備用ACC系統(tǒng)設置在1號線百園路車輛段內。主備用ACC系統(tǒng)由清分中心、模擬檢測中心、票務中心組成,用于軌道交通各條線路之間,與紅山一卡通、銀聯(lián)、交通部一卡通及其他相關系統(tǒng)之間的收益清算、交易數(shù)據的整體處理及統(tǒng)計分析,并具備對軌道交通線網各線路AFC系統(tǒng)整體運營管理的功能。
1號線自動售檢票系統(tǒng)于2013年完成初步設計,2019年6月全線已建成并投入運營。1號線自動售檢票系統(tǒng)分為線路中心系統(tǒng)(LC)、車站系統(tǒng)(SC)和車站終端系統(tǒng)(SLE)3層架構。
2.2招標范圍和內容:包括但不限于烏魯木齊軌道交通1號線21個車站自動售檢票系統(tǒng)改造、多元化支付平臺改造及地鐵電子發(fā)票平臺系統(tǒng)建設等,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《用戶需求書》。
2.3服務周期:暫定自 2024年12月至 2025年12 月完成本項目全部工作為止(具體起止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),其中硬件、軟件需提供36個月原廠質保。
2.4質量標準:滿足國家、自治區(qū)、烏魯木齊市現(xiàn)行有關法律法規(guī)、相關規(guī)定、技術標準、招標文件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。
3.投標人資格條件
3.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。
3.2業(yè)績要求:投標人近5年內(2019年1月1日至今)至少具有一項類似業(yè)績。
注:類似業(yè)績指:以下其中任意一項業(yè)績:
(1)參與軌道交通行業(yè)的自動售檢票系統(tǒng)軟硬件建設或改造項目;
(2)軌道交通行業(yè)電子支付系統(tǒng)建設或改造項目;
(3)清分清算系統(tǒng)(ACC系統(tǒng))項目建設或改造項目。
3.3項目經理:具備6年(含)以上的AFC系統(tǒng)工作經歷,有城市軌道交通票務系統(tǒng)建設或改造工作經歷,擔任過1項(含)以上類似業(yè)績的項目經理職務。
3.4財務要求:具備財務獨立核算能力,在銀行開設基本賬戶,能出具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等有效票據。在經營活動中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狀態(tài)。
3.5信譽要求: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,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(tài);未被有關行政監(jiān)督部門限制或取消投標資格;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;在最近三年內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;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未被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(yè)名單;未被人民法院在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;近十年內企業(yè)、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、項目負責人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(http://wenshu.court.gov.cn)有行賄犯罪記錄(含尚在處罰期內的)。
3.6其他要求:
3.6.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個人,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的投標。
3.6.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參加同一合同段投標。
3.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4.招標文件獲取
投標人于2024年11月 7日至2024年11月 18 日 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 10:30 時至 13:30 時,下午 15:30 時至 19:00 時,在 新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(頭屯河區(qū))鄱陽路336號B棟1304室(詳細地址) 持營業(yè)執(zhí)照(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)、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(原件)含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(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簽字,身份證原件備查)、開票信息加蓋公章(如需開票)購買招標文件。招標文件費用:500元,售后不退。
5.投標文件的提交
5.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 11 月 27日10時30分(北京時間),地點為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(qū)準噶爾街益民大廈公共資源交易中心515 標書送達室。
5.2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,招標人不予受理。
6.投標補償
6.1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 不 給予投標補償。
7.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
此公告在《烏魯木齊市公共資源交易網》(http://zwfw.wlmq.gov.cn/ggzy/)、《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》(http://www.cebpubservice.com/)、《中國采購與招標網》(www.chinabidding.com.cn)、《烏魯木齊地鐵官網》(/)上發(fā)布。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(含網站)轉載或發(fā)布的招標公告,如果致使投標人投標無效,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不予承擔責任。
8.聯(lián)系方式
招標人:烏魯木齊城市軌道集團有限公司
地 址: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(頭屯河區(qū))鄱陽路336號烏魯木齊軌道交通產業(yè)總部基地A棟
聯(lián)系人: 時運新、陳碧蕓
電 話:0991-7650077
代理機構: 烏魯木齊地鐵咨詢有限公司
地 址: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(頭屯河區(qū))鄱陽路336號烏魯木齊軌道交通產業(yè)總部基地B棟1304室
聯(lián) 系 人: 安子龍、馬江波
電 話: 18599039835、15099131295
日期: 2024年11月 7 日
新公網安備 65010602000148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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